为进一步推进彭山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补足执勤实力空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9人。
岗位说明:专职消防队员是从社会公开招聘,从事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开展社会救助等勤务工作,按照准军事化、准现役标准进行管理,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的一线执勤力量。
招聘岗位:战斗员7人,驾驶员1人,通信员1名,限男性。
工作地点:眉山市彭山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统招高中同等以上(含)学历;
3.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衷于社会消防公共服务事业;
4.身体健康,能胜任基层一线火灾扑救、应急处突、抢险救援等勤务需求,能够适应纪律部队管理模式;
5.战斗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2003年2月1日至1997年2月1日之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驾驶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及以上等级驾照,且驾龄三年以上;
7.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8.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
9.原武警消防部队及其他部队服役经历退伍官兵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期限:2021年1月26日-2月3日。
2.报名途径: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眉山市彭山区凤鸣北路S103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二楼202室,电话028-37622100),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4.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3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所有证件材料需递交原件和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核测试
1.资格审核后确定考核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测试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
体能测试项目: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原地跳高)
岗位适应性测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四选二)
面试:根据体能、适应性测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
考核测试地点:眉山市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50%+岗位适应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加分(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加1分,曾被记个人一、二、三等功的每次分别加2、1、0.5分,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并开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录取
根据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各项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试用期3个月。
五、集中培训
试用期前3个月,组织人员开展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以体能训练、消防业务技能训练等内容组成。集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安排补考,补考不合格者或者培训期间违法违纪,予以淘汰。
六、工资福利及待遇
(一)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制度,表现良好,积极要求上进者,可列入党员发展对象,表现优异者,选拔到队长(副队长)、班长等管理岗位任职。
(二)拟被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三)专职消防员实行集中工作、合理调休的弹性工时制度。工作期间24小时执勤备战,不得在外留宿,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
(四)工作期间统一就餐、住宿,食宿全包,由用人单位配发服装、装备。
工资待遇面议,构成如下:
①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务补贴+高危补贴
②年终绩效考核奖+奖励工资
③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本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缴费,个人缴纳部分需在工资中另行扣除。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28-37622100(眉山市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附件:
附件1.doc
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2.《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眉山市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