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1.儿童教育康复岗位:名额7名,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前教育、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治疗技术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儿童康复治疗岗位:名额2名,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学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成人康复治疗岗位:名额1名,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运动康复学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资质要求
1.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前教育专业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康复治疗等相关专业应取得康复治疗师(士)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取得相关技能结业证书、培训证书的优先。
3.拟报考儿童康复治疗岗位及儿童教育康复岗位人员,应热爱儿童康复,性格活泼,有儿童康复工作经验者优先。
4.拟报考成人康复治疗岗位人员,有成人康复治疗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考核及录用
(一)简历投递
1.自愿报名。报名表填写好后须手写签名,所有文书材料扫描成PDF或者照片形式,打包发送到报名接收邮箱(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简历初筛。初筛合格后,将通过邮箱发送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二)考核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分专业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能力。
1.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前教育等专业应聘人员考核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包括面试和试讲两个部分,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
2.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治疗技术等专业人员考核由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三个部分组成。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40 %。
考核领导小组通过优选比选方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如均未达到该职位聘任要求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招聘方有权全部不予拟聘。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公示
1.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2.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应问题或反应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考核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主要工作内容
1.儿童教育康复岗位:主要从事智障、孤独症、听障、言语障碍等残疾儿童的幼教及康复工作。
2.儿童康复治疗岗位:主要从事0-12岁肢体残疾、发育迟缓等儿童康复治疗相关工作(PT方向为主)。
3.成人康复治疗岗位:主要从事中医传统及现代康复治疗相关工作。
五、聘期及薪资待遇
1.所聘岗位聘期2年,试用期3个月。
2.拟聘人员将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书”。拟聘人员转正后,单位可根据其能力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3.取得上岗资格证人员,综合月薪5K-8K(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地方性津补贴+五险一金薪资体系),单位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工会互助保险;提供午餐补助、工会慰问、定期体检和其他福利。尚未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待遇面议。
4.2024届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待遇面议。
5.儿童教育康复岗位有特殊津贴、寒暑假。
6.继续教育待遇。单位为聘用人员提供入职理论培训、技能培训、学术学习提升教育、职称晋升及继续教育。
六、联系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按第三条第一款要求准备报名资料,附个人简历投递到电子邮箱(283919275@qq.com)。
2.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9月24日。
3.咨询电话
儿童教育康复岗位咨询电话:贺老师,13548227215
儿童康复治疗岗位咨询电话:周老师,18781330483
成人康复治疗岗位咨询电话:常老师,13990365666
七、本公告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816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