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东坡区纪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组:028-38115071
本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18086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