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解除大、中专毕业生和流动人才的后顾之忧,根据《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对引进人才的户籍管理办法》(眉公治〔1994〕110号)精神,回东坡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的非东坡区籍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员均可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其程序如下:
<1>凡要办理入户者须先与东坡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联系、政策咨询;
<2>同意入户者须提交《户口迁移证》,经验证符合入户条件后与东坡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签订《入户合同书》并填写《居民户口薄》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然后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出具《入户介绍信》到指定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和居民身份证。入户者应及时将《常住人口登记表》交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