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东坡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者,应按时持学校发的《报到证》到东坡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到登记,并办理人事档案管理手续,东坡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可免费推荐就业。已联系落实接收单位者,应出示接收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待东坡区有关部门审查后再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出具《就业介绍信》等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
<2>非东坡区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东坡区境内企业联系了接收单位者,应及时到东坡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人事档案管理手续。
<3>已到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到的毕业生,如人事档案还未移交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者,应速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咨询并与学校联系、查找并办理人事档案管理手续。
<4>东坡区籍2005年度各师范院校毕业生应于2005年7月20日前持《报到证》到东坡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到并办理人事档案代理和落户手续。师范院校毕业生应于2005年7月21日前到东坡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参加各学校的选聘,过期将被取消选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