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1、在本中心办理了人事档案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2、单位委托本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3、符合《四川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评定条件的各类农民技术(管理)人才。
二、申报职称项目及办理程序
(一)、初次认定申报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备齐材料后,送本中心业务窗口受理。经审核盖章后报送职改办评审;
三、申报程序
1、持人事档案合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已获得外语或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东坡区人才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经审验合格后予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