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帐号 密码
免费求职登记 | 企业招聘注册 | 招聘会 区县招聘: 仁寿 | 彭山 | 洪雅 | 丹棱 | 青神
眉山市人力资源网——四川省眉山市最大的网上人才市场,四川省首家3R级人才市场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会员单位 3069
总 招 聘 33895
有效招聘 101

总人才库 192445
本月新增 95
本周新增 32
首 页
个人求职
招 聘 会
人才搜索
人事代理
高校频道
招考信息
自主创业
见习基地
就业指导

“游子归乡 乐业家乡”眉山市2025年新春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欢迎您

  招聘会信息:
<<<点击报名参会 点击查看招聘会详细信息|展位预订情况 | 参会地点 | 入场须知
     
  企业报名参会>> | 展位分布 | 报名情况 | 参会地点 | 入场须知  
 
 当前位置:信息>> 业务员劳动报酬如何计算
业务员劳动报酬如何计算
2008年1月17日,已点击:26221次  来源:网大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眉山人才网/洪雅人才网/彭山人才网/仁寿人才网/青神人才网/丹棱人才网/四川人才网/乐山人才网/眉山劳动力市场

申诉人:杨某,男,32岁,原某水泥制品厂工人。

  被诉人:某水泥制品厂。

  案情:

  申诉人于1995年被聘为被诉人企业业务销售员。1997年,双方约定销售员按收回货款的4%计酬。1997年收回货款944622.20元,可计酬37785元,但被诉人于1997年9月底辞退其后,未按此数支付报酬,特请求追索。

  调查核实情况:

  申诉人于1995年被被诉人聘为业务销售员。1997年,被诉人制定了“1997年销售人员责任制”(下称责任制),后双方签订了“销售人员双向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在“合同书”中,有“严格遵守责任制”的约定。“责任制”规定,销售员1997年按收回货款的4%计酬,取消工资及一切旅差、经营费用。当年9月,被诉人发现申诉人挪用收回货款50000元,即向检察院报案,已由检察院追回38000元。申诉人为此于9月底未办解约手续自动离开了被诉人企业。此前,双方曾结算帐目,申诉人称1997年收回货款944622.20元,被诉人称其中三笔货款不能计酬:一是1997年1月收回的1996年销售货款330000元,按口头约定应无偿收回;二是由被诉人挪用的货款50000元。同时,还应扣除按“责任制”规定,货款超过3个月未收回,按银行利息9.24‰的部分。因申诉人违反了合同书第四条关于“中途离厂必须办好解约手续”的约定,计息部分计算到1997年底。

  分析意见:

  本案的关键,是计酬的依据。仲裁委认为:被诉人制定的“责任制”符合程序,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可作为本案计酬的依据。根据“责任制”第十一条“原有各人的欠款余额,结转时可以一并计数”的规定,申诉人1997年收回1996年发出的货款330000元,应按1997年收回货款计酬,根据“责任制”第十一条“原有各人的货款,应有各人负责收回”的规定,由申诉人发出、被诉人收回的货款150000元,因申诉人既未委托被诉人收回,又未离开企业放弃收回,故也应给申诉人计酬;根据“责任制”第八条“货款收来后,应及时交厂财务科,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和第二条“报酬支付,以货款到位数结算发放”的规定,申诉人挪用的货款50000元,属明显违规违法行为,且尚未退还完毕,不算货款正常到位,不能计酬;根据“责任制”第三条“超过了三个月的货款,按银行贷款利息计费,在销售人员所得中扣除”的规定,申诉人所得中应扣除超过3个月未收回货款,按银行计息0.924%的部分。应申诉人违反了合同书第四条关于“中途离厂必须办好解约手续”的约定,计息部分计算到1997年底。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1.申诉人1997年收回货款为894622.20元,可计酬35784.89元,扣除超过3个月未收回货款计息13202.83元及未退挪用款12000元,被诉人付申诉人合计10582.06元;

  2.本案受理费20元,由申诉人承担;处理费500元,申诉人承担250元,被诉人承担250元。

  上述案例仅供参考,如和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本类相关信息
· 提成工资招来的争议 2007年9月4日
· 收不回货款引起的风波 2007年9月4日
· 抵债商品不能作为工资发放 2007年9月4日
· 无故拖欠、扣发劳动报酬因赔偿 2007年9月4日
· 业务员劳动报酬如何计算 2007年9月4日
· 劳动报酬不公发生争议 2007年9月4日
· 同工应同酬 2007年9月4日
· 因职工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引发的劳动报酬争议 2007年9月4日
· 工作未完成能否得报酬 2007年9月4日
· 该劳动报酬所附条件是否有效 2007年9月4日
 
最新公告 招考 资讯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4-1)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5年春季人才招聘的公告  (3-13)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工作人员的公告  (3-3)
眉山甘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2-26)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1-21)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和心理测评事项的公告  (1-4)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的公告  (1-2)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12-27)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公告  (12-25)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拟聘编外人员的公示  (12-11)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12-4)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眉山市第一托育园拟聘工作人员  (11-27)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11-25)
眉山市殡仪馆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自聘临时人员拟聘人员的公示(第一批)  (11-26)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招聘人才的公告  (11-5)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眉山市第一托育园拟聘工作人员  (10-22)
眉山市企业岗位需求信息  (10-19)
眉山市民办高校岗位需求信息  (10-19)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4年秋季人才招聘”拟录用人选 (第二批)的公示  (10-10)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4年秋季人才招聘”拟录用人选 (第一批)的公示  (9-20)
热点专题调查
1、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效果调查... 参与
2、就业意向调查(仅限求职者填写) 参与
3、企业人才需求情况调查(仅限企业... 参与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调查问卷 参与
5、“2021年就业问题”调查问卷 参与


图片新闻
2014年春季招聘会活动现场
2014年2月14日首场招聘会活动现场
求职技巧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学生兼职同样受《劳动法》保护

 “大头女孩相貌歧视案”以和解告终

 单位辞退未及时上班孕妇被判撤销

 用人单位能否因职工工伤而解除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在合同履行...

 本案中该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能否成立

 试用期过长 上海一企业被判违法

 劳资矛盾的艰难平衡

 就业促进法,百姓关心啥?

 
市场简介 | 各部职能 | 市场动态 | 收费标准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合作单位 | 资质荣誉 | 媒体报道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标志释意 | 广告服务 | 站内地图
Copyright [2008-2020] by [眉山市眉州人才市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15773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47号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红星东路二段91号三楼(玫瑰园八区对面)
联系电话:028-38221772[交流部] 38236360[综合部] 38235345[代理部] 传真:028-38236360
邮编:620010 Email:msdprc@qq.com 网址:WWW.RC139.COM WWW.MSDP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