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人发[2006]9号、广委办[2004]97号、广人发[2005]83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编制范围内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0名(不含在职在编教师),其中高中教师40名,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86名,幼儿教师4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招聘考试:
(一)2006-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或取得师范类学前教育、舞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限女性)。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05年1月1日以前在本县公办学校连续代课至今,并取得小学教师或中学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教学业绩突出,政治素质好,长期在边远村小工作,年龄在46周岁以上(1962年7月31日以前出生)且连续代课10年以上,并获得学校表彰奖励的代课教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后,学历可放宽至中师文凭]。
特殊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县城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
三、报名
(一)时间:2008年7月25日至31日18时(节假日不休息)。
(二)地点: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同心广场东侧三楼)。
(三)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2006年至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除外)、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符合招聘条件第(四)条的还须提供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代课证明;符合加分条件、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
(四)专业选报: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学科(艺体类、历史、地理、生物科岗位必须是相应专业毕业,招聘岗位中没有所学专业的,根据本人特长选报学科;招聘岗位中没有考生报考或报考人数很少的,所学专业相近的考生可以报考),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学科。
(五)收费: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交报名费10元,笔试费50元/科,面试费80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享受国家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