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活动的通知》[川人社明电(2010)55号]精神,现拟定眉山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服务就业 成就人才
二、活动时间
2010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三、服务对象
2010届以及历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重点是长期失业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
四、活动组织
本次就业服务活动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主办,眉山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共同承办,各区县人才中心协办。
五、活动内容
(一)宣传并营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氛围
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力度宣传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宣传党和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宣传政府人事部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举措,努力营造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并引导到基层锻炼成才;落实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奖励、直接转正定级、初定职称等各项优惠政策;为面向基层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人事代理等公共就业服务。
(三)继续进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工作
在眉山人才市场服务大厅、各县(区)人才市场和相关职介所专门设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窗口,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为我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登记手续,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等相关服务,免收服务费用。
(四)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计划
启动我市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工作, 9月下旬,根据省的统一要求招募292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省级基地见习,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指导和监管。并新认定一批市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并组织高校毕业到基地进行为3—6个月的见习。
(五)加快特困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
活动期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今年特困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实施重点推荐、优先安置工作,通过“一条龙、一对一”的服务,做好尚未就业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继续对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回访等全程免费服务。
(六)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周、专场招聘活动
充分利用眉山各类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定期人才交流活动的机会,突出高校毕业生交流的主题。加强联合,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积极组织有毕业生需求的用人单位参加日常交流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岗位需求。服务月期将举办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人才交流会安排如下:
1、根据省上统一布署,眉山人才网、眉州人才网开展好2010年全省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秋季联合招聘周活动,组织好本地各类企业积极参加网络招聘会。
2、9月17日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和东坡区人才中心联合举办“眉山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
3、9月20日到25日,眉山市人才网与眉州人才网联合举办“眉山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周”。
(七)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
我市及各县(市、区)人才网相互链接,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配合现场交流活动,共同举办高校毕业生网上交流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覆盖面广、内容丰富的就业信息服务、网上咨询服务。未建立人才网站的区(县)人事局,组织人员收集本地各类企业招聘信息,传送到眉山人才网集中统一发布。
(八)开展好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帮扶工作
各区(县)人事局在保证完成今年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应加强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指导、帮扶工作。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生建立台帐,进行“一对一”的创业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拟在9月份和10月份组织锦江学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及其他离校未就业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的两期创业培训。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服务月活动的顺利开展,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成立2010年眉山市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于忠平
副组长:尹万军 李鑫刚
成 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市就业指导中心、各区(县)人才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