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区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决算单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收入决算总额为720.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0.55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决算72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3.35万元,其他支出5万。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就业促进、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职能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退休人员管理、引进人才费用、事业人员招考、公务员综合管理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3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关系维权、劳动保障监察、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等。
(三)其他支出5万元,用于主动作为创一流先进集体奖励资金。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