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及有关规定,东坡区教育局、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的在职人员进行了过渡。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过渡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过渡教师职务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于2016年10月13日—10月22日实名拔打举报电话:028-38298766(东坡区教育局),028-38193652(东坡区人社局)。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3日
教师职称过渡公示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