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信息>>
鼓励创业上海先行 创业大学生可优先落户上海 |
|
|
|
|
鼓励创业上海先行 创业大学生可优先落户上海 |
|
2008年1月16日,已点击:23187次 来源:东方早报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
眉山人才网/洪雅人才网/彭山人才网/仁寿人才网/青神人才网/丹棱人才网/四川人才网/乐山人才网/眉山劳动力市场
大学生在沪创业,可享受人才引进、人才居住证优惠政策,还有望获得资助资金和嘉奖表彰。昨天发布的上海市人事局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在中国,高达70%的大学毕业生有创业意愿,而实际创业者不足1%。为给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上海市人事局最近出台了四项优惠政策。
2007上海大学生创业周昨天(11日)落下帷幕,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曹新生发布了这四项政策:一是办理人才引进、人才居住证优惠政策;二是设立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三是设立年度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嘉奖表彰;四是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绿色”通道。
[政策解读]
◆办理人才引进、人才居住证优惠政策
根据《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享受新政策优惠的主要范围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营良好、以应届大学生为主体的首创企业;优惠的对象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并首创企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享受的政策倾斜包括办理人才引进和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不受企业注册资金限制,大学生的创新创业企业创办一年后,科技开发、经营稳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优先办理人才引进。
◆设立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
上海人才发展资金将向创新创业大学生开放,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资助额度5万~2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企业核心技术的深度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
◆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绿色”通道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还开辟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免费一年提供应届大学生创业企业员工人事档案委托管理、人事证明出具;免费建立员工诚信档案;免费提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咨询;免费提供急需人才信息。
眉山人才网/洪雅人才网/彭山人才网/仁寿人才网/青神人才网/丹棱人才网/四川人才网/乐山人才网/眉山劳动力市场
|
◆
本类相关信息 |
|
|
|
|
最新公告 招考 资讯 |
|
|
|
|
|
|
|
热点专题调查 |
|
|
|
|
|
|
|
图片新闻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