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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投资65亿元建经济房 陕西八部门联手稳房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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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投资65亿元建经济房 陕西八部门联手稳房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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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7日,已点击:26157次 来源:华商报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
眉山人才网/洪雅人才网/彭山人才网/仁寿人才网/青神人才网/丹棱人才网/四川人才网/乐山人才网/眉山劳动力市场■今后我省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力争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达到商品住宅的70% ■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供应土地前,要先对房价、套型面积等提出控制性要 日前,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今后我省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力争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达到商品住宅的70%。普通商品住房供不应求、房价涨幅超过全省平均涨幅20%的城市,要增加土地供应,控制土地价格;有条件的城市可划定一定区域,用于普通商品住房的集中建设。 住房供应 今年投资65亿元建690万平方米经济房 今年,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施工690万平方米,投资65亿元。从2006年起,省上将按照各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1∶1的比例配套增加各市用地指标。各市要制定并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法人招标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库,为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对于各地的经济适用住房,要求其上市转让期限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之日起不得低于3年。各市、县政府还要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标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严格审核购房对象的资格和销售价格。 今年年底前,各设区市政府还要对当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保障对象档案,同时建立并启动廉租住房制度。 住房转让 严查无预售证售房实行实名制认购 今后,我省将加强商品房交易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无预售证售房的行为,实行实名制认购。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从6月1日起,我省已开始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住房贷款 成立独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 今后,我省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发展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各地要加快成立独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两年内努力保证设区市至少有一个担保机构。开拓融资渠道,及时补充担保资金,特别是要积极吸收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等民间资金的介入,鼓励其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提供担保。 同时,金融机构将加大对有资质、有良好信用等级的当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贷款时,其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大户型、大面积的高档商品房和别墅要限制贷款,控制高档酒店式公寓、高档商业用房和度假村的贷款,对于房龄较长的二手房、商品房可适当提高首付比例,重点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住房预售 制止“内部认购”式非法预售 在以各项措施稳定房价的同时,省政府还要求各地要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房地产、工商、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秩序定期进行专项整治。 各地要对违反城市规划、无证或越级开发、合同欺诈等行为从严查处;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准入,积极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对开发企业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以“内部认购”或其他非法方式进行预售等行为,要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处罚。 同时,已经批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在核发预售证时,应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予以注明,防止再为其他项目办理抵押贷款。实行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资格证书或备案证的中介机构,不得从事中介业务;坚决制止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消费者接受中介服务的行为。继续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重点做好开发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登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以及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规划调控 土地出让前先对房价提要求 各市、县城市规划和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要优先审查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低密度、高档住房的建设。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供应土地前,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省建设厅有关人员表示,土地出让前由有关部门对房价先行提出要求,是稳定房价的前期保障。 省政府还要求各设区市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在今年12月1日前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报省建设厅备案。 土地供应 普通住房土地供应量要达70% 今后,我省将增加以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量,力争使其占到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为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土地储备供应的实施工作,防止供需脱节;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鼓励危旧住房的改造;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用地供应;军队转让空余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法院在强制案件过程中处置的土地、企业改制过程中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等,应当纳入市、县年度用地计划,依法供应。土地出让后规划设计条件不得随意变更,严禁将以科技、教育等产业名义取得享受优惠政策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严禁单位和个人与乡村签订协议圈占土地,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土地管理 土地闲置两年以上将被无偿收回 用地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开发使用土地,超过合同约定动工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每平方米10元至20元的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经原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已动工开发的,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应开发建设面积1/3或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按未开发建设土地每平方米10元至20元的标准征收闲置费,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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