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
2008年选调乡镇及司法系统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适应涪城区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8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与考察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名额:选调乡镇公务员14名,选调司法系统公务员4名,共计18名。
(二)选调对象:在全省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在编在岗,并已参加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登记的国家公务员(截止报名时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不能报考)。
(三)政治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理论政策水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勤于学习,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分析和认识问题。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在工作中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4、具有所报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历条件:报名选调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公务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选调乡镇公务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通过自考方式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选调单位、名额、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008年绵阳市涪城区选调乡镇、司法系统公务员计划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17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510室,联系电话:0816-2263419)。
(三)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收取面试费)。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代为报名者还须出具代报人身份证及报名者委托报名书):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者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自荐书一份;
4、《国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所报岗位及专业);
6、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如获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须提供奖励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结合、注重考察的方式,考察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面试成绩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经考察,不适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录取。
面试工作: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由区人事局负责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考察工作:依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专业)选调名额与拟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低于1:2的,面试人员全部纳入考察范围)。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着重考察工作实绩。工作实绩特别突出或本人受到过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核结束后,结合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及现实工作需要等因素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区人事局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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