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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随岗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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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4日,已点击:28483次 来源: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
过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基本是随人走。今后,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工作人员的工资将与岗位结合在一起,待遇随岗定。昨日,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正式启动,这项改革将对我省136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来直接影响。
办法 工资随岗不随人
据介绍,我省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管理岗位分8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推行聘用制度、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收入分配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依据。
我省共有事业单位8.3万个,工作人员136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0万人。目前,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已按照国家规定和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执行了相应的岗位工资。但占事业单位人员近70%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执行的是本层级最低等级岗位工资。只有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才能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工资标准。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待遇随岗定。
范围 已转为企业的不纳入
据介绍,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包括我省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也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人员对象包括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同样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但是,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类别 可设置特设岗位应急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三个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还可以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完成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
意义 打破身份终身制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一直沿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原有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存在人事管理方式行政化、用人机制不灵活、身份终身制、效率不高等问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打破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终身制。”省人事厅事业单位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这将促进单位由固定用人转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岗位设置管理最主要特点在于专业技术人员这一块,以前专业技术人员最多有5个级别,不利于激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新闻附件1 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各等级数量或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除有具体规定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7个等级、中级岗位3个等级、初级岗位3个等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国家和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70%。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机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
新闻附件2岗位任职条件
职员岗位
职员岗位至少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民族自治区域和乡镇事业单位新招聘的管理人员,其学历可放宽到中专(中技、高中)。另外,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任职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同行公认的省内一流人才等。
工勤技能岗位
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新招聘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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