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四川东方英才职业培训学校
关于举办国家助理职业指导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创业成为时下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当务之急,因此,职业指导师也应运成为炙手可热的职业。
职业指导师是为求职者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目前,全省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相关院校急需大批具备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职业指导师。为此,我们决定举办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人才(力)市场相关人员;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管理人员、就业指导课教师;教育培训机构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教师;大学生创业园区、实习基地主管单位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就业形势分析,国家、省有关就(创)业政策和规定
2、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标准
3、职业指导的操作与实践
4、职业指导应用基础
5、人才(力)市场发展对策
三、申报条件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执行。助理职业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四、培训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10月22日
报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99号
2、培训时间:10月23日—26日 共4天
五、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由传真或电子邮箱传回《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考前培训班报名回执表》(见附1)
2、回执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0日
六、培训形式
面授加模拟练习。授课教师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职业指导培训师、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专家。
七、收费标准
1、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1200 元/人(含教材费、资料费、培训合格证书费)
2、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鉴定费:300元/人
食宿费自理,统一安排。
八、证书
经培训后,按规定程序,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九、所需资料
请认真按助理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要求,准备报考相关资料。
1、参加培训人员请准备4张1寸彩色照片、3张2寸彩色照片
2、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报表》(见附2)
3、学历学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各一式两份
上述资料请学员于培训班报到时交齐。
十、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028-38193281、38236360(传真)
联系人:张主任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