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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何如此“青睐”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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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何如此“青睐”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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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已点击:23205次 来源:法制日报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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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原因促国家机关大规模招录法律人才
11月2日是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的最后一天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小刘还没想好该报哪个职位。
小刘如此犹豫并非是无从选择,而是因为选择太多。
小刘学的专业是刑法。他告诉记者:“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发布后,我和我们班的同学都很高兴,今年可供我们刑法专业学生报考的职位很多,从10月23日报名第一天开始我就琢磨报哪个职位更好,结果挑花了眼,到现在都没想好该报哪个。”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小田则在报名第一天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最高人民法院招这么多人,我感觉很兴奋,法律专业的学生还是比较吃香的。”小田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法学(法律)类专业已经成为今年招考职位所设的职位数量和招考人数最多的热门专业,可供法学(法律)类专业人士选择的职位数多达1134个,招考人数2578人。
除最高人民法院招录16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招录20人、公安部招录29人、司法部招录10人外,其他各机构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也非常大,招考法律专业人才的领域十分广泛。其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招考法律类专业人士所占比重最大,共有683个职位可供法律专业人士选择。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这说明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理念深入人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栋说,以前,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就业一般就是去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现在不仅政法机关通过招收法律人才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也开始广泛招录法律人才。
王成栋认为,国家机关对法律专业需求高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正在由机械法治、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转变,法律逐渐变得精细化、专业化,以往依靠简单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就能从事的工作,现在需要更精深、专业的法律知识。其次,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国际、国内对国家公权力机关的要求更高,国家行政机关越来越强调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补充大批法律专业人才,为政府决策、施政提供法律支持。另外,现在各个社会领域都需要由法律来调整,人民群众对他们自身权益的追求与维护也对国家公权力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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