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乡镇18名<含工勤人员1名>,县水利局县农村饮水供水总站水利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200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并凭毕业证办理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职位的正常工作。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附件《丹棱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丹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丹棱县政府四楼)
(二)报名时间:2008年5月9日-2008年5月15日,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具有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2008年应届毕业生请携带自荐书、学生证(或学校相关证明)。
(三)缴费: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的考生另交面试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时缴纳。
四、笔试、面试、体检
(一)笔试
时间:2008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职位。
(二)面试
1、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比例为3:1。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体检
1、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分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折合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被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人事部门完善相关人事手续,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所聘乡镇事业人员原则上在乡镇工作3年以上。
七、考试复习资料联系电话:028--7202134
特此公告
丹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