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 寿 县 人 事 局
2009年公开招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人事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才网
www.scrc168.com、眉山人才网www.msjob.gov.cn和眉州人才市场网www.rc139.com发布)。
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范围:
⒈卫生系统
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 200 名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不含本县卫生系统在职正式职工)。2008年8月28日前被仁寿县医疗卫生单位临时聘用,并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符合招考单位职位条件,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即1964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⑵定向招考 65名一般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000年经县有关部门统一招考的卫生临时人员,2004年8月27日以来一直在仁寿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现在岗者方可报考。
⒉计生系统
定向招考24名乡镇计生服务室工作人员。2000年经县有关部门统一招考的计生临时人员,在仁寿县计生系统连续工作无间断且现在岗者方可报考。
(二)报考基本条件
⒈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有关回避的规定。
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⒉报考者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⑴报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含中医、骨伤、妇产、运动医学、五官、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针灸按摩)、卫生检验职位的须具有本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药剂、麻醉职位须具有本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⑵报考中心卫生院临床(含妇产、医学影像、口腔、五官、中西医结合)、医学检验、麻醉、财会职位的须具有本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剂、护理职位须具有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
⑶报考一般乡镇卫生院职位的须具有本专业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具有药剂、放射、检验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报考一般乡镇卫生院相应职位。
⒊招聘职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详见《仁寿县2009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⑹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考单位及名额
见《仁寿县2009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报考者须
认真阅读《招考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职位,自行下载打印《仁寿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和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8月26日—28日。
(二)报名地点:仁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电话:028-6206422。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材料。
⒈《仁寿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
⒉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效)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正在办理中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或新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⒋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
⒌执业护士、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药剂、检验、放射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00年招聘的卫生、计生临时人员需其曾工作过的单位(计生临时人员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提供其2000年来在本单位工作的经历证明材料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有材料必须由单位(乡镇)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乡镇)公章。
7、仁寿县医疗卫生单位临时聘用而放宽年龄条件的考生需提供2008年8月28日及以前被单位聘用的材料,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各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县主管部门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事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笔试考务费: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⒊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⒋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⒌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北川县、什邡市、汶川县、江油市、都江堰市、彭州市、绵竹市、青川县所有考生,以及其他地区农村受灾家庭的考生。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上述第5种情形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证明,其他地区农村受灾家庭的考生须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受灾证明在现场报名时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公共知识×30% +专业知识×70%+政策性加分)×70%+面试×30%。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⒈考试内容
⑴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⑵专业科目。卫生系统医学类专业职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财会职位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计生系统考试内容为《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手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报考者可根据需要自愿到仁寿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购买考试参考资料。
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26日。上午公共科目笔试,下午专业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9月25日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分别到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取准考证。
⒊开考比例
一是面向全国招考的县级医疗卫生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