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对通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评、政审和考察等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限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3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向中共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派驻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纪检监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进入聘用环节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纪检监督电话:13550526788。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333829。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