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乡村规划师。
三、工作岗位职责
负责指导集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对镇人文、产业、基础设施等资料进行搜集,协助镇人民政府编制村规划。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指导意见。指导乡镇规划执行委员会开展工作,就村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进行指导,提高乡镇规划执行委员会业务水平。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建筑学、城市(乡)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规划工作10年以上。
(四)具有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从事城乡规划、设计或管理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五、招聘方式和聘用
(一)招聘方式:采取面试,试用期满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聘用期限:聘用期限原则上为3年。与眉山市锦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聘用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09:00-8月16日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三段237号(眉山市锦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者如实填写《眉山市东坡区招聘乡村规划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同底色免冠1寸彩色近照3张。从事过规划、建筑及相关工作的需提供个人业绩证明、个人规划、建筑设计成果。
(三)面试。
由相关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面试者对本人近年工作的总结汇报及对乡村振兴工作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思考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由眉山市锦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及确定试用期人员。
1.考察。由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纪律、工作实绩等情况。
2.确定试用期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试用期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每个月生活补助2000元)。试用期满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补发相应薪酬待遇),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六)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眉山市锦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从签订试用期合同之曰起计算。聘用人员服从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安排。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采用年薪底薪+绩效的方式,实行包干制。
(一)实行年薪底薪制。全日制本科及以下聘用人员年薪底薪为10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具有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聘用人员为12万元。
(二)实行绩效考核制。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分优秀、及格和不及格三个等级。考核优秀的年底一次性发放6万元,考核及格的年底一次性发放4万元,考核不及格的不予发放,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招聘乡村规划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眉山市锦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