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一、将报名人数未达到5:1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此类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调整到其他达到5:1开考比例相近职位报考。
二、报考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愿意调整的,请根据《2008年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见附件3 ),重新选择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并可以开考的职位(不含调减的职位),在2008年5月9日—10日9:00—16: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到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联系电话:0816—2267794、22267136)三楼会议室办理职位调整手续,未按时前来办理职位调整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由于时间关系,对调整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暂不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后再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考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不愿意或无相近职位调整的,须在2008年5月19日—23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联系电话:0816—226708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四、招考职位名额为2名及以上的,每个职位按5:1开考比例计算,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录用名额,其报考人员仍然在本职位参考。
附件: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