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省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1471名
来源: 公务员处
为加强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切实充实基层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2008年全省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将统一考试录用1471名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
这次考录以市(州)或县(市、区)为单位设置为一个职位,具体方式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一职位的考生拉通排名,在录用公示合格后按成绩排名次序和职位的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这次考录面向全国招考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实行网上报名的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报考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人员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
报考人员还需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不能报考;其它不适合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的不能报考。
各市(州)政法委、人事局、司法局将于4月上旬发布招考公告,5月18日进行笔试,首轮录用审批工作将在9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