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帐号 密码
免费求职登记 | 企业招聘注册 | 招聘会 区县招聘: 仁寿 | 彭山 | 洪雅 | 丹棱 | 青神
眉山市人力资源网——四川省眉山市最大的网上人才市场,四川省首家3R级人才市场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会员单位 3071
总 招 聘 33918
有效招聘 80

总人才库 192574
本月新增 90
本周新增 19
首 页
个人求职
招 聘 会
人才搜索
人事代理
高校频道
招考信息
自主创业
见习基地
就业指导

“游子归乡 乐业家乡”眉山市2025年新春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欢迎您

  招聘会信息:
<<<点击报名参会 点击查看招聘会详细信息|展位预订情况 | 参会地点 | 入场须知
     
  企业报名参会>> | 展位分布 | 报名情况 | 参会地点 | 入场须知  
 
 当前位置:信息>>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规程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规程
2009年4月15日,已点击:46822次  来源:中国劳动争议网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眉山人才网/洪雅人才网/彭山人才网/仁寿人才网/青神人才网/丹棱人才网/四川人才网/乐山人才网/眉山劳动力市场

第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庭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在特定的场所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组织形式。为了规范仲裁庭庭审形式,维护仲裁庭秩序,保证劳动争议仲裁活动依法公正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一案一庭制。

  第三条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第四条

  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负责人或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另两名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或由当事人各选一名。

  第五条

  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处理。在仲裁委员会要求的期限内,双方当事人没有共同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设有专门开庭场所。仲裁庭开庭一般应在专门场所进行。庭内应当摆设简洁,标志显著,庭貌庄严。仲裁庭正面中央悬挂仲裁庭庭徽。仲裁庭的正面设仲裁台,与仲裁台等距离前方右侧设申诉台,左侧设被诉台。申诉台和被诉台上分别设置申诉人、代理人和被诉人、代理人的座席。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第三人,以及根据案情,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设立第三人、代理人和证人座席。

  仲裁庭根据处理案件需要,也可以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七条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出庭的仲裁员、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有统一的着装。仲裁员应当佩带胸卡,遵守有关处理程序,保障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依法行使权利。

  第八条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仲裁庭纪律,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仲裁员许可。

  第九条

  公开审理的案件,旁听人员需凭仲裁委员会发出的旁听证进入仲裁庭。但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

  (1)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精神病人;

  (3)醉酒的人;

  (4)其他不宜参加旁听的人。

  旁听人员应遵守仲裁庭纪律,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理区。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闹。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员应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请公安等部门协助维持庭审秩序,保障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开庭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

  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的;

  (二)当事人当庭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减少劳动者工资收入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或者仲裁委员会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调查收集。

  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于案情复杂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可在开庭前先举行听证。

  第十三条

  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在开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也可以在开庭前采取仲裁建议书的方式,要求一方当事人限期履行义务。

  当事人双方在立案后至仲裁庭裁决前和解的,申诉人应当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撤诉申请,仲裁庭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撤诉。申诉人不撤诉的,仲裁委员会应决定终结审理。

  第十四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十五条 仲裁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由申诉人宣读申诉书,陈述具体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二)由被诉人宣读答辩书或口头陈述事实及答辩理由,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具体仲裁请求和理由;

  (三)第三人陈述;

  (四)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提出仲裁庭调查要点;

  (五)申诉人出示证据,被诉人、第三人质证;

  (六)被诉人出示证据,申诉人、第三人质证;

  (七)第三人出示证据,申诉人、被诉人质证;

  (八)仲裁员出示仲裁委员会自行调查收集的证据,由申诉人、被诉人和第三人质证;

  (九)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互相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十)仲裁员对与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询问当事人、第三人。

  第十六条

  在案件受理后,仲裁庭辩论结束前,申诉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被诉人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仲裁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合并审理。经当事人要求,应当给予答辩期。

  第十七条 仲裁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四)互相辩论。

  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应当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发言与本案无关或过多重复的,仲裁员可以予以制止。辩论结束后,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按照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十八条

  仲裁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同意后,可以依法当庭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第三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对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及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仲裁庭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仲裁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庭裁决的,应当在七日内送达裁决书。定期裁决的,裁决宣布后即发给裁决书。

  第二十条

  书记员应当将仲裁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仲裁员和书记员签名。

  仲裁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第二十一条

  独任仲裁员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劳动争

眉山人才网/洪雅人才网/彭山人才网/仁寿人才网/青神人才网/丹棱人才网/四川人才网/乐山人才网/眉山劳动力市场


  第二十二条

  职工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七章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七章没有规定的,按本规程执行。

  编辑:bibi

   本类相关信息
· 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2007年9月4日
· 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2007年9月4日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如何确定管辖的? 2007年9月4日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 2007年9月4日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2007年9月4日
· 我国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2007年9月4日
· 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程序和规定 2007年9月4日
·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规程 2007年9月4日
·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2007年9月4日
· 如何赢得劳动仲裁? 2007年9月4日
 
最新公告 招考 资讯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临聘人员考试人员总成绩及排名的公告  (7-9)
眉山市殡仪馆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自聘临时人员拟聘人员的公示(第二批)  (7-8)
关于拟聘用吴欣怡同志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示  (7-8)
眉山领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6-12)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5-29)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5年血液净化护士招聘”拟录用人选的公示  (5-27)
2025年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关于公开招聘执行园长的公告  (5-26)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卫生院关于编外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  (5-23)
眉山市殡仪馆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自聘临时人员公告  (5-23)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5年春季人才招聘”拟录用人选的公示  (5-22)
2025年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关于公开招聘执行园长的公告  (5-12)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卫生院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5-12)
眉山领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5-9)
四川兴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5-9)
眉山东坡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5-9)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康复技师的结果公示  (4-25)
关于眉山市第一托育园拟聘用工作人员的公示  (4-27)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招聘血液净化护士的公告  (4-21)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4-14)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4-1)
热点专题调查
1、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效果调查... 参与
2、就业意向调查(仅限求职者填写) 参与
3、企业人才需求情况调查(仅限企业... 参与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调查问卷 参与
5、“2021年就业问题”调查问卷 参与


图片新闻
2014年春季招聘会活动现场
2014年2月14日首场招聘会活动现场
求职技巧
 全国11省市拖欠职工工资20多亿元

 买断工龄款应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合同过期后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

 不签竞业限制协议下岗 高工挑战霸王协议

 副总不满超时加班离职 公司怒讨说法胜诉

 待遇下降召同事罢工 2员工被辞诉赔被驳

 大学生须完善职业规划 降低求职成本

 六月 让我们走出就业困扰

 “好工作”到底需要什么?

 简历制作的三大误区

 
市场简介 | 各部职能 | 市场动态 | 收费标准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合作单位 | 资质荣誉 | 媒体报道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标志释意 | 广告服务 | 站内地图
Copyright [2008-2020] by [眉山市眉州人才市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15773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47号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红星东路二段91号三楼(玫瑰园八区对面)
联系电话:028-38221772[交流部] 38236360[综合部] 38235345[代理部] 传真:028-38236360
邮编:620010 Email:msdprc@qq.com 网址:WWW.RC139.COM WWW.MSDP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