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招聘岗位: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工作认真细致、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
3.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会计学专业;
5.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其他要求:曾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的,或者已取得国家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及以上相关证书的(可不限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招聘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1名体检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填写《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报名表》,同时将《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报名表》手写签字后的扫描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和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发往E-mail:947619312@qq.com进行网上报名,亦可带以上资料到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8办公室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24年8月5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38118086
我局将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电话和短信通知参加面试,在参加面试时请提供上述个人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在眉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七、监督
招聘全过程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115071
本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