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2008年全省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08年全州县(市)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基层司法助理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凉山人事考试网站http://lsz.scpta.gov.cn发布)。
一、考录名额和职位设置
(一)考录名额。全州共114名,各县(市)考录名额见《凉山州2008年县以下司法行政机关考录司法助理员名额表》
(二)职位设置。以州为单位设置为一个职位:司法助理员。
(三)排名方法。考生按考试成绩在全州拉通排名,在录用公示合格后按照考试总成绩和各县(市)的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县(市)。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面向全国招考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一)学历和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及中专学历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专业不限。
(二)年龄。18—35周岁(1990年4月30日—1973年4月30日)之间。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4月30日)。
(三)其他条件。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不能报考;其它不适合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的不能报考。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统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进行。网络报名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凉山州司法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4月20日—4月26日。
(二)网上报名程序
1、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自身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方可进行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报考信息表单,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照片。
(三)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22—4月28日。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第3天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凉山州司法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同时,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并提醒考生重新上传。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后,凉山州司法局应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四)网上缴费
经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登录到网站相关页面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报考者选择司法助理员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手续,然后按规定退费。其中: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笔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