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眉山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品行端正。
(二)热爱工会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写作、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且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基层党务、工会工作,或获过市级及以上工会通报表扬,或取得社会工作或劳动关系协调等与工会工作联系紧密的相关职业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1名,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眉山市总工会网络和基层工作部(东坡区学士街268号6楼6-12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68109。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套,2寸近期免冠彩照片1张、《眉山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费用。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审查
市总工会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素养、行政能力综合知识、适岗能力等。笔试和面试地点、时间由市总工会通知。
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招聘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市总工会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和面试成绩将在眉山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名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应试人员自接到市总工会通知体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市总工会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2.市总工会或应试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市总工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二)考察
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笔试和面试成绩、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上述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者,经市总工会党组审定后,由市总工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含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及时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时解除聘用合同。
九、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眉山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市总工会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本公告由眉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