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州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根据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凉山州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川编发〔2007〕90号)文的精神,在考录乡镇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乡镇农经干部。
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其具体含义是:
1.此类职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止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招考范围:本科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面向全省招考。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90年4月30日 —197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考单位及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4月20日—4月26日。
(二)网上报名程序
1、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自身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方可进行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单,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照片。
(三)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22—4月28日。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3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各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同时,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并提醒考生重新上传。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后,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人事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凉山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
(四)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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