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工作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10名,其中:市级机关13名,县(区)级机关26名,乡镇机关71名[包括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录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
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rc139.comscpta.gov.cn
眉山日报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其具体含义是:
1、此类职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至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川组通〔2007〕5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411号)的有关精神,我市公开考试录用的110名公务员中有14名面向眉山市各区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招考。
(二)招考范围:全国。其中,报考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的人员,限眉山市各区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报考人员原则上报考本县(区)职位。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90年4月27日----1973年4月27日期间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根据川组通〔2007〕58号的有关规定,报考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社区)基层的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农村(社区)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群众推动农村和社区建设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群众公认;
5、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录用的情形。
资格条件:
1、在职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时间3周年以上;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27日--1983年4月27日期间出生)。本人或本人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3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此次公招统一采用网络报名和缴费。网络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4月26日,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4月28日。报名网站为
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 www.scpta.gov.cn)。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 “公招政策解答”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3-4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08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市人事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4、报考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职位的人员,也统一采用网络报名和缴费,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个人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网络报名程序与报考其它职位一致。各县(区)委组织部可代为考生报名、缴费、上传照片和打印准考证。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8年4月30日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
四川人事考试网和眉山人才网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
《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