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号)安排,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9月6-7日。
9月6日上午9:00-11:30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考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上午9:00-11:30考安全生产技术(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自备计算器)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 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
《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5月4日至6月4日,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5月6日至6月6日,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5月8日至6月8日。
(二)报名程序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
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08年新参考人员,在填报基本信息前应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非2008年新参考人员,如在填报基本信息前未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30K。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08年5月8日至6月8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1段1号413房间,联系人:王兵,电话:028-86633113)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网址:
www.scpta.gov.cn,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2.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