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专业化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国有独资企业)
(二)岗位:演艺营销经理
(三)性质:聘用
(四)名额:3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职业素养;
(二)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熟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有成功实践和经验;
(四)具有正确的业绩观,有良好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行业资源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好。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具体参见附件2)
对于本次招聘公告中的岗位,如应聘者无人能达到应聘岗位工作要求,公司将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09月08日—2021年0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2.现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能够证明资历、能力、特长的相关材料;
(三)报名资料投递方式:
1、邮箱投递:mssgwjy@qq.com(邮件名格式: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如:销售经理+张三)。
2、现场报名:眉山市东坡区顺江大道北段眉山市会展中心(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老师 028-38619955。
五、面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材料审核、初试、复试,初试、复试内容、时间、地点待定,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经面试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到相关医疗机构完成入职体检,体检费自理。
七、聘用及培训
(一)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3-6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工资福利及人员待遇
(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眉山市国有企业职工相关政策和办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附件: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招聘岗位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