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专业化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岗位:行政文秘、新媒体运营、视频采编、视觉设计、演出营销、演出制作、编剧、驾驶员各1名
(三)性质:聘用
(四)名额:8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热爱艺术,形象气质佳、亲和力较强;
(三)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能力强,服从单位管理,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具体参见附件2)
对于本次招聘公告中的岗位,如应聘者无人能达到应聘岗位工作要求,公司将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6日—2024年0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2.现场报名的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能够证明资历、能力、特长的相关材料;
(三)报名资料投递方式:
1、邮箱投递:mssgwjy@qq.com(邮件名格式: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如:销售经理+张三)。
2、现场报名:眉山市东坡区顺江大道北段眉山市会展中心(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216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028-38619955/19150539003。
五、面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材料审核、初试、复试,初试、复试内容、时间、地点待定,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经面试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到相关医疗机构完成入职体检,体检费自理。
七、聘用及培训
(一)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3-6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工资福利及人员待遇
(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眉山市国有企业职工相关政策和办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附件:
1.附件1报名表.doc
2.附件2招聘岗位及要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