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和心理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心理测评对象
依据招聘职位和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的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和心理测评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5年1月6日(星期一)上午7:00前到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集合(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统一前往医院。
三、体检标准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心理测评。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时进行心理测评。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备体检费(现金518元,统一由医院现场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和心理测评有一项因自愿放弃、未完成及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为顺利进行体检,请考生体检时不要带包。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四)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遵照执行。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333829。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和心理测评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