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考生资格复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一、资格复审时间
复审时间为2007年11月26、27、28日全天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复审职位安排
26日:自贡市工商局、泸州市工商局、德阳市工商局、绵阳市工商局。
27日:遂宁市工商局、内江市工商局、乐山市工商局、南充市工商局、达州市工商局、广安市工商局、雅安市工商局、甘孜州工商局、省工商局。
28日:宜宾市工商局、阿坝州工商局、凉山州工商局、眉山市工商局、资阳市工商局。
(具体分组复审情况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地点:
复审地点为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大楼(四川工商大厦)2楼会议室。
单位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可乘7、37、80、101、106等路公交车到玉沙路站下)。
联系电话:028-86615053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网上标准打印的《200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附照片),未打印信息表、信息表不符合要求者请到省人事厅考试测评基地(三槐树街,军转大厦一楼,广播电视塔附近,5、6、7、80、101等路公交车可到)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院系及专业证明)。
报考限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出具关于其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手续。
4、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省人事厅规定其他具备手续。
8、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丢失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并到现场核实。原则上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如考生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场的,应由考生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由委托人携带有关证件、材料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五、根据省人事厅规定: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考生提供的个人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递补人员由我局商省人事厅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六、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系根据省人事厅提供的笔试成绩确定,如考生因查分出现成绩变动的,以新的排名为准。考生需在面试前一天,到所报考的市州工商局进行面试资格确定认,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州工商局通知(联系方式见附件3)。未尽事宜见省人事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