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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砸掉消极怠工员工的“铁饭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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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砸掉消极怠工员工的“铁饭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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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5日,已点击:28182次 来源:中华英才网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
眉山人才网/洪雅人才网/彭山人才网/仁寿人才网/青神人才网/丹棱人才网/四川人才网/乐山人才网/眉山劳动力市场专家解惑
“专家解惑”专栏旨在更好地满足广大人力资源工作者妥善、合理处理劳动关系的需求。欢迎您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劳动法律问题或劳动争议案件发送至hrmanager@vip.chinahr.com,我们将选取典型案例,邀请专家为您答疑解惑。
读者来信
《人力资源·HR经理人》的法律专家:
我是一家企业的HR,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单位与很多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半年来,我们发现部分职工自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工作的积极性及工作质量都有所下降,请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解除吗?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解除时应当注意哪些程序?(刘洋/北京)
专家解惑
刘洋:
你好!很高兴能收到你的来信,你所提到的情况,是《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很多用人单位都感到十分棘手的问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解除的“保险箱”式的劳动合同,也不是所谓的“铁饭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当员工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请查阅《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依法履行下列程序: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建议用人单位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及结果以文字形式与劳动者确认,避免因没有协商过程而被追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2)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对劳动者做出解除决定,并通过公示告知程序使劳动者知晓用人单位的处理决定。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过失行为形成书面材料或证据,以备劳动争议发生后,进入法律程序提供证据。
(3)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由用人单位出具的文字材料都要与劳动者确认,并履行公示告知程序。
此外,人力资源管理者要继续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学习,正确理解,避免误读、误解。同时也要对员工进行《劳动合同法》宣传和培训,达到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目的。用人单位还应在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中对招聘、录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工作“有法所依”。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中华英才网《人力资源》(HR经理人版)”。否则视为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Me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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