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坡区禁毒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的批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增招禁毒社会工作者17名。(详见附件1《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职务表》)
二、招聘人员岗位性质
禁毒社会工作者主要在镇(街道)、公安派出所领导下从事禁毒综合治理工作,不具有缉毒执法资格。禁毒社会工作者,为劳务派遣人员。
三、招聘对象与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户籍地在东坡区或在东坡区具有不动产住房的常住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入职条件。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及公安院校、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视力要求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0.8(原标准)及以上或矫正视力达到1.0及以上;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
6.岗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优先入职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中共党员、退役士兵;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6.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7.法律规定的其他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人员。
(三)禁止入职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禁毒社会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现场报名(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6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四川省眉山精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西苑153号)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规定日期内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30,双休日除外。报名时需填写《禁毒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持所属党支部证明。
(二)资格审查(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4日)
工作人员对报名者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
报名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禁毒综合治理基本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和表达能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及公示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新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对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由眉山精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区禁毒办按照《眉山市东坡区禁毒委员会专职禁毒社工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使用、管理。
(二)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2400元。工作期间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七、本招聘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281931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1:2023年眉山市东坡区公开招聘禁毒社工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2:
附件2:2023年眉山市东坡区禁毒办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职务表.xls
眉山市东坡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